2月16日,仁怀市召开白酒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会议对仁怀建立酱香酒产区建设管理制度进行了详解,并公布《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为全国酱香白酒产业健康发展绘就了“行业指南”。据悉,该制度旨在加强“核心产区”生态环保、品牌建设、科技创新、品质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产区生产准入,加快建立检测、研发、认证、溯源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核心产区生产工艺、酱酒文化的宣传推广,提升“核心产区”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酱香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度从区域管控、产区保护、产业规范、体系建设、认证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具体明细到《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的五章24条中。《办法》规定了仁怀市域范围内,从事酱香型酒类生产和流通活动的企业(作坊)、白酒产业相关配套产业,以及对酒类生产、流通实施的监督管理。《办法》确定: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生产功能区总面积为.44平方公里,分别为茅台酒产区15.03平方公里;茅台镇传统优势产区53.03平方公里,名酒工业园产区52.38平方公里。《办法》对企业管理作了规范,在核心产区生产的酱香酒,以特有的仁怀糯高粱和优质小麦为原料、按照传统大曲酱香酒生产工艺,采用固态发酵、高温蒸馏、长期储存、精心勾调而成,具有典型大曲酱香酒风格的白酒,且不得添加任何非发酵的呈香呈味物质或食用酒精。酒类生产经营活动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酱香白酒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坚守传统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严格执行《仁怀产区大曲酱香酒生产技术规范》;依法注册、备案使用酒类商标标识,禁止非法侵权冒用、盗用、滥用“贵州茅台酒”、“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酱香酒”“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核心产区”“茅台镇核心产区”等知识产权商标、标识、矢图和文字;企业新建、扩建项目应符合产区布局规划,从事酱香白酒生产、储运、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依法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办法》对产区认证作了明确规定,对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实行最严格的空间管控及保护;产区内企业通过环评和白酒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符合排污要求,产品生产过程符合《仁怀产区大曲酱香酒生产技术规范》,经过评审后可以认证为产区企业,列入相应名录。产区内其他企业只能作为产地企业(作坊),不得冒用核心产区企业名号。建立核心产区管理委员会,制定核心产区标识,对列入产区企业名录的,有权向产区管理委员会申请使用。产区管理委员会对申请企业的产品生产地、产品工艺和质量、使用原料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对符合使用条件的申请企业授予使用权。制定综合分级评估体系,建立综合评估委员会,对核心产区内酒类生产企业实行分级管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每3年开展一次评定工作。在产区建设管理层面,《办法》还对产区管理机构、政策扶持、生产许可、环保要求、要素保障、资源保护、宣传推广、文化建设等内容作了明细。具体落实到企业总数“只减不增”,实行“三个一批”治理,开展“千企培训”,实施“四改造两建设四提升”工程,执行“三线一单”,推动行业规范发展。通过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办法》的实施,以现有“核心产区”为依托,该市将强化科技和政策支撑,守牢生态、质量、安全底线,提升产业集聚度、企业规范度、品牌知名度、发展协同度,深入实施“龙头引领、产区塑造、平台提升、集群培育、产业配套、市场拓展、工艺传承、人才振兴、文化弘扬”等九大工程,支持服务茅台集团打造世界强企业,全力打造生态基础最牢固、生产工艺最独特、产区品牌最响亮、文化特色最鲜明的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据悉,在“品牌战略”引领下,仁怀已成功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并连续6年名列榜首,获评世界美酒特色产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有白酒商标件,中国驰名商标8件,中华老字号企业2个,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仁怀酱香酒)1件,贵州省名牌产品19件,“贵州十大名酒”4件。“仁怀酱香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价值达.9亿元。在年获授“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仁怀)”(简称“核心产区”)称号。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徐春燕编辑孟锦群编审陈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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