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血的教训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已经越来越离不开危化品,危化品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贯穿于安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和遏制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精小卫帮大家整理了一系列有关危化品的典型案例。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死亡、8人失踪、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事故后果惨烈、教训惨痛。

主要教训

山东东营滨源化学重大爆炸事故

年8月31日23时18分,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源公司”)新建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二胺车间混二硝基苯装置在投料试车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处理结果:东营市委、市政府和利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了警戒保卫、抢险救灾、技术保障、医疗救护、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善后工作七个专项工作小组,由东营市赵豪志市长任总指挥,组织指挥救援工作。9月1日4时,明火扑灭后,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专家认真分析、研判现场情况,制定失联人员搜救和应急处置方案,全力展开援救工作,先后调集化工、环保、消防、武警等专业技术人员70余人,调用消防搜救犬9只,24小时不间断进行现场拆解和大范围、地毯式搜寻。组织医护、公安刑警、法医等人员进行甄别鉴定和DNA比对,截止9月5日12时,全部确定了遇难者身份.

事故分析: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安排操作人员违规向地面排放硝化再分离器内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混二硝基苯在硫酸、硝酸以及硝酸分解出的二氧化氮等强氧化剂存在的条件下,自高处排向一楼水泥地面,在冲击力作用下起火燃烧,火焰炙烤附近的硝化机、预洗机等设备,使其中含有二硝基苯的物料温度升高,引发爆炸,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滨源公司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漠,无视国家法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项目建设和试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

山东临沂金誉石化65重大爆炸事故

年6月5日0时58分,金誉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唐某驾驶液化气运输罐车驶入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并停在卸车位。唐某下车后,先后将10号装卸臂气相、液相快接管口与车辆卸车口连接,并打开气相阀门对罐体进行加压。

70秒后,唐志峰打开罐体液相阀门一半时,液相连接管口突然脱开,大量液化气喷出并急剧气化扩散。

现场10名人员撤离不及当场遇难,9名人员受伤。

直接原因

肇事罐车驾驶员唐某长途奔波、连续作业。

在午夜在进行液化气卸车作业时,出现严重操作失误。

致使快接接口与罐车液相卸料管未能可靠连接,造成罐体内液化气大量泄漏。

泄漏后的液化气急剧气化,迅速扩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发生爆炸燃烧。

事故教训

危化品装卸管理不规范本应由本企业操作工完成的装卸作业交由外来的驾驶员自行完成,且未安排人员监护以备紧急情况下操作紧急切断阀切断泄漏源。

金誉物流公司对驾驶员疲劳驾驶失管失察未按规定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事故调查发现驾驶员唐某在事发前的32小时只休息了4小时,导致卸车出现严重操作失误。

金誉石化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极其淡漠每天24小时连续超负荷装卸作业,10余量罐车同时进入装卸区,导致安全风险叠加。涉及特种设备操作的32人中仅有3人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判决结果

年7月26日,山东临沂莒南县人员法院以重大事故罪,判处金誉石化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马开卫有期徒刑7年,其他7人分别被判处6月10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公司重大爆炸事故

年12月9日2时9分,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间二氯苯装置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调查认定,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事故企业聚鑫公司受到万元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45名相关责任人将分别被追究刑责、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给予行政处罚。

主要教训

据调查,聚鑫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重要原因:一是设计、监理、评价、设备安装等技术服务单位未依法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进行设计、安全评价、设备安装、竣工验收;二是灌南县委县政府和化工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三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批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

宜宾恒大科技重大爆燃事故

年7月12日18时42分33秒,位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调查认定,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报告》,宜宾恒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辉等15人被移送司法;江安县工业园区安环局局长袁世钢等4人接受纪委监委调查;江安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执行主任万伦等44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主要教训:

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违法违规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漠视员工生命,视法律法规为儿戏:

一是违法违规建设,逃避政府监管;

二是选址和工厂平面布局严重违规;

三是项目设计水平低,从建成之日起就已经构成重大隐患;

四是工艺来源不明,反应釜多是利旧;

五是评价报告与现场严重不符;

六是边施工边生产;

七是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制度一概没有,成品、材料没有任何标识且随意堆放;

八是人员资质违反要求。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爆燃事故

年11月28日零时40分55秒,位于河北张家口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扩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其中1人后期医治无效死亡)、21人受伤(4名轻伤人员康复出院),38辆大货车和12辆小型车损毁,截止年12月24日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

事故发生后,盛华化工公司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瞒报事故,误导事故调查。

经调查认定,河北张家口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是一起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燃责任事故。

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特备重大爆炸事故

年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07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

起火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逐一排除了其他起火原因,认定为硝化废料分解自燃起火。

天嘉宜主要问题

1.刻意瞒报硝化废料。硝化废料始终未向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并刻意隐瞒欺骗。

2.长期违法贮存硝化废料。大量的硝化废料长期存放于不具备贮存条件的煤棚、固废仓库等场所,超时贮存问题严重,最长贮存时间甚至超过7年。

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多次违法掩埋、转移固体废物,偷排含硝化废料的废水。曾因非法偷运、偷埋危险废物.18吨,被追究刑事责任。

4.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长期违法运行。至事故发生时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仍未通过响水县环保局验收。

5.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在实际控制人犯罪判刑不具备担任主要负责人法定资质的情况下,让硝化车间主任挂名法定代表人,严重不诚信。

6.违法未批先建问题突出。年至年,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厂区内开工建设包括固废仓库在内的6批工程。

环评机构主要问题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天嘉宜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与天嘉宜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符,报告内容严重失实。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天嘉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编制工作转包给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但仍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名义出具论证报告。

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天嘉宜公司在没有满足环保条件的情况下复产。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未对天嘉宜现场固废仓库的危险废物进行查验,未对硝化工段的工艺进行全流程核查,没有发现硝化工段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重大变更。

安评机构主要问题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年9月为天嘉宜公司进行复产综合性安全评价时,安全条件检查不全面、不深入,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事故隐患整改确认表未签字确认。

事故主要教训

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抓落实有很大差距。

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诚信缺失和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监管执法宽松软。

化工园区发展无序,安全管理问题突出。

安全监管水平不适应化工行业快速发展需要。

河南义马气化厂重大爆炸事故

年7月19日17时43分,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1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企业及有关部门主要问题

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和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所致。

义马气化厂不执行企业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置;设备管理不规范,备用设备不能随时启动切换;层层请示汇报,该决策不决策;未按规定履行隐患排查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督促义马气化厂及时停车检修,检修和停车制度不落实;未落实监督监察主体责任,错误下达指令;督促义马气化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力。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发展意识不强;制度建设有重大缺陷,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组织所属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力。

相关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落实省属企业属地监管职责、履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职责不力,对义马气化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履行工业企业领城安全管理职责不力,对河南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未履行安全生产指导职责。

山东齐鲁制药重大事故

年4月15日15时10分左右,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的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四车间地下室,在冷媒系统管道改造过程中,发生重大着火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经调查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天和公司四车间地下室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电焊或切割产生的焊渣或火花引燃现场堆放的冷媒增效剂(主要成份为氧化剂亚硝酸钠、有机物苯并三氮唑、苯甲酸钠),瞬间产生爆燃,放出大量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造成现场施工和监护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经调查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天和公司四车间地下室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电焊或切割产生的焊渣或火花引燃现场堆放的冷媒增效剂(主要成份为氧化剂亚硝酸钠、有机物苯并三氮唑、苯甲酸钠),瞬间产生爆燃,放出大量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造成现场施工和监护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辽宁葫芦岛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2·11”爆炸事故

年2月11日19时50分左右,位于辽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的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烯草酮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

发生原因是,烯草酮工段操作人员未对物料进行复核确认、错误地将丙酰三酮加入到氯代胺储罐内,导致丙酰三酮和氯代胺在储罐内发生反应,放热并积累热量,物料温度逐渐升高,最终导致物料分解、爆炸。

主要教训: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生产异常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烯草酮车间管理人员职责划分不清。

湖北仙桃蓝化有机硅有限公司“8·3”闪爆事故

年8月3日17时39分左右,湖北省仙桃市蓝化有机硅有限公司甲基三丁酮肟基硅烷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发生爆炸的装置未经正规设计,违法私自组织建设开工,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

据初步调查发生原因是,操作工在清理分层塔内积液时,没有彻底将分层塔底部丁酮肟盐酸盐排放至萃取工序,导致大量丁酮肟盐酸盐随上层清液进入产品中和工序,进入1#静置槽继续反应,反应热量在静置槽中累积,静置槽没有温度监测及降温措施,丁酮肟盐酸盐发生分解爆炸。事故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主要教训:操作人员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对丁酮肟盐酸盐危险性认识不足,无操作规程。

甘肃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14”中毒事故

年9月14日22时01分,位于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盐池工业园区的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发生原因是,企业污水处理厂当班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将盐酸快速加入含有大量硫化物的废水池内进行中和,致使大量硫化氢气体短时间内快速溢出,当班人员在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等有毒混合气体,导致人员中毒。

主要教训: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和方式,设计处理方式为污水处理中和车间中和釜反应处理,于年9月11日擅自将污水处理方式变更为废水池中和处理;未对年9月13日专家提出15条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即违法组织试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管理职责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江西吉安海洲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1·17”爆炸事故

年11月17日7时21分左右,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开区富滩产业园海洲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发生原因是,釜处理的对甲苯磺酰脲废液中含有溶剂氯化苯,操作工使用真空泵转料至釜中,因釜刚蒸馏完前一批次物料尚未冷却降温,废液中的氯化苯受热形成爆炸性气体,转料过程中产生静电引起爆炸。事故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主要教训: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未落实法定职责组织制定废液处理操作规程;对废液处理工艺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落实管控措施;未严格落实变更管理制度,随意利用闲置设备设施蒸馏废液。

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26”爆炸事故

年2月26日16时19分左右,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期间,非法生产甲基硫化物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事故单位进行甲基硫化物蒸馏提纯,在更换搅拌电机减速器时,未对蒸馏釜内物料进行冷却,导致釜内甲基硫化物升温,发生剧烈分解爆炸。

主要教训

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负责人不懂化工,在未经变更、未经设计、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借合法生产之名(许可为乙基氯化物)非法组织生产甲基硫化物;一线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安全意识和风险辨识管控能力。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27”中毒事故

年2月27日23时10分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长丝八车间部分排风机停电停止运行,该车间三楼回酸高位罐酸液中逸出的硫化氢无法经排风管道排出,致硫化氢从高位罐顶部敞口处逸出,并扩散到楼梯间内。硫化氢在楼梯间内大量聚集,达到致死浓度。新原液车间工艺班班长在经楼梯间前往三楼作业岗位途中,吸入硫化氢中毒,在对其施救过程中多人中毒,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主要教训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安全设备缺失,未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装置、事故通风系统、全线DCS集散式自动控制系统和双回路电源供电;风险辨识和管控缺失,未辨识出八纺酸站三楼存在硫化氢中毒风险;事故应急处置不力,未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未配备应急器材等管控措施;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

河北鼎睿石化有限公司“5·31”火灾事故

年5月31日14时28分,位于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兴工业区的鼎睿石化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鼎睿石化有限公司非法储存,在油气回收管线未安装阻火器和切断阀的情况下,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管内及罐顶部可燃气体闪爆,引燃罐内稀释沥青。

主要教训

鼎睿石化有限公司法律意识淡薄,在储罐建成未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非法储存稀释沥青;在动火作业前未进行危险因素辨识,未制定并落实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违章指挥无证人员动火作业

这一起起事件用血淋淋的事实再次警醒人们,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山,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

近年来,

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加强

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法规、标准

和指导意见,

关键在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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