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定21实验室安全作业管理程序

实验室安全作业管理程序

1目的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作业,须对涉及化学危险品、毒品、有害生物、电离辐射、高温、高电压、撞击以及水、气、火、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进行有效控制。2范围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内业和外业实验室。3职责3.1办公室负责中心的安全作业管理;3.2各检测部门负责本部门实验室的安全工作;3.3检测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作业。4工作程序4.1各检测部门要加强检测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安全,重视安全。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4.2各检测部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对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4.3各检测部门指定一名安全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全面做好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协助部门负责人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安全员有权阻止有碍安全的操作,有权纠正违章行为。安全员要经过培训,要具备一般的消防与防范知识。4.4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挂在实验室明显易见的地方,严格执行,不得违章。4.5新建、改造、扩建的实验室工程项目,新设备的购置、新技术的采用及旧设备改造等都必须考虑到安全。要采取安全措施,用于消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的设施与主体工程要配套建设,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坚持竣工合格验收制度。4.6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价20万元以上)不准随意拆卸与改装,一些备有安全装置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除其安全装置,确需改装时必须事先书面主管领导审批,并报送所安全保卫部门备案。4.7易燃易爆物品放置要远离化学药品室和其他重要场所。仪器室、化学药品室、其他重要场所和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严禁烟火。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所安全保卫处申请批准,在采取恰当的防范措施之后,再行动工操作,以防不测。4.8可燃性气体钢瓶应安全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4.9新进实验室人员(含外来实习、协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事先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技能与防范措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4.10外单位施工、废旧设备撤除等操作人员,须经实验室安全员验证,在实验室有关人员现场监督下上岗操作。如有违章,实验室有关人员有权令其立即停止。如发生事故,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4.11实验室电路设计与改装要充分考虑室内用电设备、器具的用电量和插座位置,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设计,采取正确、文明的施工手段,确保施工质量。不得随意乱扯临时线,确有必要时,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用后应立即撤除。4.12凡规定办理安全使用证的电器设备,要具备使用证。4.13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在明处,取用方便,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挪作他用。4.14剧毒品要严格安全措施,实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安装保险柜,坚持领用核销制度,对用剩、用废的危险品数量必须详细记录。4.15化学、生物实验室安全作业管理(1)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2)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3)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4)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5)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6)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7)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8)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9)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10)实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用肥皂洗手;(11)工作时应穿工作服,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12)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4.16用电安全管理(1)检测人员要时常检查电线、开关、灯头、插头和一切电器用具是否完整,有无漏电、潮湿、霉烂等情况。稍有毛病应马上修理;(2)每年梅雨季节之前,要全面检查一次;(3)不要用潮湿手碰开关、电线和电器;(4)电炉、烘箱(尤其是高温烘箱)在工作状态下不要离人;(5)测试静电:要注意防静电,要戴防静电手腕,且测试台、夹具等均应注意防静电;(6)高压电:检查高压电源时,一定要先逐级将电容上的电放完,再进行检查。要穿防高压的绝缘球鞋。4.17外业作业安全管理项目组每月25日前向办公室提交下个月的《出海作业计划表》。4.17.1外业作业人员安全措施(1)为全体调查人员办理各类必要的保险,配备常用的医疗药品;(2)严格按船检部门要求配备完好的消防和救生设备,并获得检验合格证书;(3)进行一次消防救生演习,以保证消防救生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全体调查人员常备不懈,并使有关人员熟练操作,发现隐患立即排除;(4)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5)每条船上指定一名安全员,外业作业人员应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违章作业;(6)CTD作业、锚系收放、生物化学和地质采样等甲板作业时,由专人指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7)注意饮食卫生,餐具要经常消毒,厨房要保持清洁卫生。4.17.2仪器设备安全措施(1)外业作业人员应在航次首席科学家的领导下,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严格遵守调查仪器的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确保调查设备的安全和调查资料的完整;(2)出航前,必须检修保养好仪器设备和绞车系统,使之处于良好工作状态;(3)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制定各种专业仪器的管理、保养和维护措施,海上作业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4)甲板作业时,各调查项目组必须密切配合,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5)经常对绞车、滑轮和转环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解决措施;(6)仪器下水前,要严格按规定步骤进行检查,防患于未然;(7)CTD、多管采泥器、底栖生物采泥器、底拖网和浮游生物网等作业时,驾驶室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前甲板作业情况,根据电缆漂泊状态,调整船舶位置或低速作业。4.17.3调查资料安全措施(1)牢固树立资料质量是调查工作和科学研究的生命这一意识,确保调查资料的科学性和安全性;(2)作业过程严格按照调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以确保调查资料的科学性;(3)室外观测要防止资料被风吹落海和被淋湿;(4)海上调查原始记录要填写整洁、完整;(5)自动记录仪(如CTD、走航ADCP、自动气象站等)采集的资料,应及时和定期备份;(6)其他各类记录(规章、操作规程、通讯记录、会议记录)也应收集并妥善保管;(7)增强保密意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有关资料。4.18发生不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理措施,措施详见《海洋二所检测中心实验室常见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势态扩大和蔓延,并立即向所安全保卫部门及主管领导报告,不得隐瞒事实真相。4.19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20各检测部门要根据自身情况与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纪录,每年向所安全管理部门专题汇报一次安全工作情况以备案。5相关/支持文件《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海洋二所检测中心实验室常见事故应急处理措施》6质量记录《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出海作业计划表》

转载请注明来自于“环境监测实战”。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cyrz/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