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实施,这类酒不能再称为白酒

本文转自:厦门日报社

执法人员检查白酒标签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标注酒精度、生产日期等。(本报记者陈泥摄)

  本报记者陈泥通讯员刘启国

  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白酒工业术语》、GB/T-《饮料酒术语和分类》经重新修订后,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这两项标准被称为白酒“新国标”,其中明确规定:白酒必须是纯粮食酒,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调香白酒,都将被归为“配制酒”,从原白酒品类中剔除。

  “新国标实施后,消费者从此可以一眼识别‘纯粮’白酒,在选择时更加清晰明了。”食安专家表示。那么,新国标的实施,对白酒行业将带来哪些影响?厦门酒企对新国标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消费者今后在选购白酒时又该注意些什么呢?本月“月月十九查酒”行动,市食安办组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媒体记者,对我市最大的白酒生产企业——亚洲酿酒厦门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请食安专家就新国标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做了解读。

  

  管理细节存在不足

  设立清单督促整改

  亚洲酿酒厦门有限公司目前主要生产销售“丹凤佳酿”等20余款酒类产品,以福建省为主要销售区域,其中厦门地区的销量占到企业总营业额的一半。昨日上午,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按照白酒生产的工艺流程,对该公司的原料粉碎、拌曲、发酵、蒸煮、罐装,以及成品仓储等环节进行了一一检查。

  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该企业能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各项制度,但在现场管理的细节上仍有一些不足。比如,在原料粉碎车间,现场发现有鸟类活动。执法人员指出,该车间防鸟措施不足,要求企业加设防护帘等防鸟设施;在成品仓库,检查发现企业在产品贮存交付环节控制不到位,装有成品酒的纸箱存在搬运破包的情况;车间存放的一些物料信息也未做标识。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设立问题清单,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亚洲酿酒厦门有限公司此次有7款调香白酒产品受到新国标影响,被归为“配制酒”。企业技术部经理欧阳元财表示,他们将根据新国标更新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目前,已有3款产品完成包装替换,其余4种也将在今年10月前陆续完成“换装”。

  

  新国标分类更清晰

  判断可看产品标签

  昨日的行动中,市食安办也邀请了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级工程师高静,为企业解读了国家白酒新标准和注意事项。

  “此次实施的《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属于术语标准,而非产品质量标准。主要是对酒的分类、酿造技术、工艺流程等各个环节的‘术语’进行了统一和规范。”高静表示。

  新国标明确,白酒,即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这其中关键的一点是明确了白酒必须以“粮谷”为主要原料。除了主要原料必须是粮谷,新国标还要求,所有白酒(固态法、液态法和固液法)都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除此之外,新国标的白酒商品标签也有变化。相应的白酒产品标准将根据新国标进行修订并实施,相对应的标签也将进行修改。今后,只要瓶身或者包装上标明了白酒二字,就是粮谷酿造、无添加的白酒;配料表上明确标有“食用香料”的,将称为“调香白酒”,属于配制酒。

  “新国标”实施之后,白酒行业将更加规范。高静建议,生产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厂家要注意后续相关产品标准的修订改版问题,标签、酒盒等包装材料尽量不要大批量生产,避免新的标准一旦实施,旧的包装不能用,造成浪费。此外,厂家在生产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时,要注意酒精的选择,需选用粮谷类食用酒精,不能选用薯类、甜蜜类食用酒精。消费者在购买白酒的时候,可以认真仔细看瓶身上的标签,查看标签信息,看它是否符合白酒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三级主任科员吴锦熙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辖区白酒企业标签标识进行全面“体检”,指导企业规范整改到位;组织市、区、所三级联动,重点治理违规使用食用香精、塑化剂超标等问题,推动厦门白酒产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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