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MPa·L;
(三)介质为空气、氮气和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水蒸气;
(四)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 (五)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第四条设计: (一)设计资质: 简单压力容器设计的单位应当具备A1级、A2级、C级、D1级或者D2级中任一项压力容器设计资格。 (二)设计总图包括: 1.依据的规范、标准名称; 2.压力容器名称; 3.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牌号及材料要求; 4.设计条件,包括设计温度、设计压力、最高工作压力、推荐使用寿命、介质、腐蚀裕量等; 5.主要特性参数,包括容积、总重等; 6.焊接方法和要求; 7.防腐蚀要求(必要时); 8.耐压试验要求,包括试验压力、介质等; 9.射线检测或者爆破试验要求; 10.安全附件的规格和订购的特殊要求; 11.铭牌样式(见附件)和位置; 12.运输包装和安装的要求(必要时); 13.其他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