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归入税则号列,且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对归入税则号列、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三、对归入税则号列,且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来源:财政部

吉林日报全媒体编辑:赵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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