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计量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消字号代加工#计量玻璃仪器系指化验室部中常用的滴定管、移液管、刻度吸管和容量瓶。仪器、仪表、计量玻璃仪器的申购、验收。根据公司品种检验的需要,应配置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玻璃仪器,确定规格和数量,做出购买计划,向采购部门统一采购。贵重的仪器设备由质量负责人填写“申购表”,报质量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申购;一般的仪器设备、计量玻璃仪器则有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申购。采购回来的仪器仪表设备,按“设备开箱检查验收管理程序”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程序”进行验收。需要做4Q验证的,由供方负责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回来的计量玻璃仪器由其管理员接收,在外观,规格,数量合格后办理入库,登记“玻璃仪器台帐”。
计量仪器及QC试剂培养基管理规程2、化验室仪器的存放条件管理。精密仪器应存放在单独的房间内、接地良好。存放室应避免阳光直射,保证仪器的光学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隔开,以保证仪器设备不被腐蚀性气体、水、汽等腐蚀。精密仪器室内应有恒温、恒湿装置,保证室内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室内通风良好,必要时,有防尘、防静电设施。对不经常用的精密仪器也应每月通电一次、以达到除潮目的。在精密仪器室附近要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以保证发生火灾时能随时取用扑救。天平、红外分析仪应存放在设有防震、防潮、防腐蚀的独立房间内。烘箱、高温电阻炉类的仪器设备应放在绝燃绝热、坚固的台面上,并配备露电保护措施和通风设施。一般的检测仪器应定置存放,不得任意搬动,并罩上仪器防尘罩。
3、仪器、仪表、计量玻璃仪器的使用及日常维护管理。使用前化验人员应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地按照该仪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的“化验室仪器使用记录”(见附件2)。每一台检测仪器都要落实到相应的负责人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对精密的仪器还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一般每年保养一次为宜),并登记“化验室仪器的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3)。化验室仪器、仪表都要定期地由当地的计量部门或者指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校验。仪器校验合格后,将校验合格证张贴在仪器上。只有张贴有校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仪器,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现场使用的计量玻璃仪器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并贴有合格证。要做到“物-号-帐”一致,即:每个计量玻璃仪器都有其唯一的编号,有它的原始校验记录,并且都在有效期内,过期的要重新标定。
4、检测仪器的维修程序。对出现故障,影响仪器运行的检测仪器,及时向化验室部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安排维修。一般性的故障,可由经过维修培训的化验人员来自行修理,实在修不了的,要及时和仪器设备的售后服务沟通联系,尽快安排维修,维修过程及结果登在“化验室仪器维修记录”(见附件4)。
5、化验室仪器、仪表、计量玻璃仪器的档案管理。化验室部内所有的仪器、仪表、计量玻璃仪器均要建立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名称、型号、编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价格,合格证、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如:图纸、使用说明书、备品备件明细表、出厂检验单等);开箱验收、安装调试、验证等所有记录及参与人员名单,生产厂家联系方式、联系人等资料。
6、检测仪器档案的原始资料必须归档到公司档案室统一管理,不得存放于个人手中。检测仪器档案需使用时,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严格管理。对于非计量的玻璃器皿,除了无校验工作外,其他的管理同计量玻璃仪器的管理。
《试剂、试液、指示液、培养基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试剂、试液、指示液、培养基的管理程序,对质控部的试剂、试液、指示液、培养基的配制、分发使用和过期处理进行规范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性,特制定此文件。
程序:1、(1)标定滴定液用基准试剂;(2)制备滴定液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但不经标定直接按称定计算浓度的,则采用基准试剂;(3)制备杂质限度检查用的标准溶液,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4)制备试液与缓冲液等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
2、试剂和培养基的申购、验收、贮存和发放管理。试剂和培养基的申购。根据公司生产的品种确定所需的所有试剂、培养基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由试剂和培养基的管理人员负责填写“申购表”,经质控部负责人复核,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向采购部门申请采购。试剂和培养基的验收:对采购回来的试剂、培养基,由试剂和培养基的管理员及时验收,检查其包装有否破损、受潮;品名、批号、合格证是否俱全。检查无误后,办理入库,并登记“台帐”记录(台帐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试剂、试液、指示剂和培养基的贮存管理。入库的试剂,按不同品种的贮藏条件分类定置存放,摆放整齐有序。对于有腐蚀性、易挥发、易燃易爆的化学试剂要单独存放,做上危险品标志。试剂库应有良好的耐腐蚀、防爆的排风装置,有恒温、除湿装置,保证随时开启,运转良好。温湿度控制:一般在30℃以下、相对湿度40~75%以下为宜。保持试剂库清洁卫生,每日上下午试剂库的管理员做好温湿度记录,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整。入库的培养基均应在洁净的普通冰箱内保存,以16℃±2℃为宜。
3、试剂、试液、指示剂和培养基的发放管理。试剂、试液、指示剂和培养基的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发放时应检查是否完好,发放的数量应能保证日常使用量,并及时登记“台帐”。同时试剂和培养基的管理员做好试剂和培养基的备用库存量,一旦低于备用库存量要及时申购,不得影响实验的进度。试液、指示液、培养基配制
4、配制前的准备工作。配制人员必须是经过岗前培训合格的质控部化验人员,在配制前必须熟练掌握配制操作流程。根据配制的内容准备相应的器具器皿,必须是洁净、无痕迹的合格的器具器皿。根据配制的内容准备相应的已批准的操作规程和记录表格。根据配制的内容从试剂库中领取相应的试剂、试Y或培养基,领出前仔细检查所领试剂、试Y或培养基是否与所需的一致,瓶签是否完好,一旦发现有浑浊、发霉或沉淀等现象时,不得领用,并在台帐上做好记录,根据领出的试剂、试Y或培养登记相应的“台帐”,做好帐物一致。
所用的溶剂“水”,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在未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Z国Y典“纯化水”项下的规定。试液、指示液、培养基的配制应按已批准的相应的“配制操作程序”进行配制,登记“配制记录”且须有第二人复核。配制时的温度,在没有特别注明,系指在室温(10~30℃)下进行。按一定周期的使用量来确定配制量,试液和指示液一般以3个月使用量为宜,不要多配。特别是危险品、毒品更要随用随领随配,已防D品流失造成事故。根据实验量来确定每次培养基的配制量。
配好的试液、指示液应放在洁净的适宜的容器中。见光易分解的要装于棕色瓶中,挥发性的瓶塞要严密,见空气易变质的应用蜡封口。及时贴好瓶签。
5、试剂、试液、指示液、培养基的使用。使用前应检查品名、规格是否正确,是否在有效期内,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有浑浊、霉变或沉淀等现象的均不得使用。使用时遵循“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使用时要保护瓶签,避免洒在瓶签上。配制好的培养基保存期限一般不要超过2周。培养基还应按购入的批号分批按“培养基灵敏度检查程序”作培养基灵敏度试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试剂、试液、指示液、培养基的配制发放记录应及时归档保留,保存期限和同期的检验记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