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分类及生产单位许可等级划分

1.根据压力容器生产单位许可级别分类

下表中的产品设计单位应办理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资质,生产厂家应办理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压力容器生产单位许可级别分类

2.根据生产装置中(化工)工艺单元过程分类

非均相(液固、气固)分离过滤器、分离器、洗涤器搅拌与混合搅拌器、混合器

制冷与深度冷冻∶蒸发器、冷凝器、过冷器;

热量传递∶换热器、再沸器、冷凝器、空冷器;

蒸发:蒸发器

结晶:结晶器

蒸馏∶各种形式的分馏塔、精馏塔(板式塔、填料塔);

吸收与解吸∶吸收塔、解吸塔;

萃取:萃取塔

吸附:吸附器

气液传质∶各种形式的塔式容器;

干燥∶各种形式干燥器(气流、流化床、转筒……);

化学反应:搅拌釜、固定床、流化床

储存∶各种形式储罐、储槽(卧式、立式、球形……)。

3.根据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分类

为便于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管理,《固容规》按压力容器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将压力容器分为如下4个品种∶

1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容器,如反应器、反应釜,聚合釜、合成塔、变换炉、煤气发生炉等。

2·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如管壳式余热锅炉、各种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等。

(3)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的压力容器,如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缓冲器、洗涤器、吸收器、铜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

(4)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主要是用于储存和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如各种型式的储罐。

在一台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应按工艺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来划分品种。

4.根据压力等级分类

(1)《固容规》(附件A)对压力容器按其设计压力(p)分为4个压力等级∶低压(L)∶0.1MPa≤p1.6MPa;中压(M)∶1.6MPa≤p10MPa;高压(H)∶10MPa≤pMPa;超高压(U)∶p≥MPa。

(2)根据GB/T的适用范围分为两个等级;压力容器∶"GB/T容器"(见1.2.1条);常压容器∶-0.02MPap0.1MPa。

5.根据温度分类

在"GB/T容器"中,对于碳钢、低合金钢、双相不锈钢和铁素体不锈钢制容器,规定设计温度低于-20℃的容器为低温压力容器。根据材料、制造水平以及工程实践经验的不同,各个国家都规定了适合于自己国情的低温界限,据此对低温容器用钢材提出某些必要的附加试验检验要求。

日本∶-10℃英国∶0℃德国∶-10℃

注∶GB/T.1—定义"对于奥氏体不锈钢制容器,规定设计温度低于-℃的容器为低温压力容器",在行业内还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并不影响这类设备的建造实施。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cyrz/7274.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